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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3-19 22:48:33 浏览:次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22届成教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
根据2020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为做好本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程安排
1、课题申报及审核:2021年12月15日之前
2、完成成绩评定、总结归档、上交相关资料:2022年4月20日前
二、工作要求
1、课题立项原则
(1)课题应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课题要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题目难度、工作量要求适中。
(3)课题可结合学生所在工作岗位实际确定。
(4)鼓励采用团队合作的形式,每个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其组成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专业的学生,但每人应有独立完成的子课题,任务分工明确,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和指导人数
(1)任职条件
①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可以担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
a.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或专业大类的教学经历或科研、工作经验。
b.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但获得相同或相近学科或专业大类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c.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4年及以上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类的教学经历或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强,教学科研水平高。
②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只能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在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③指导教师也可以由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丰富工程实践和管理经验、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平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业务管理人员担任。
(2)具备独立承担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8名,此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与初级职称教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数不超过5名;初级职称教师不具备独立指导条件,只能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在第一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数不超过18名。
3、课题的申报、学生动员及选题工作
(1)课题项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填写“课题申报表与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二)。
由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进行审核,通过后执行。
(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明确毕业设计的意义和重要性,宣布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管理规定、工作进程安排、成果质量要求等。
(3)学生选题方案一旦审定落实,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选题方案若需更改,需经建东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批准,审核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应该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中坚持教书育人,以严谨负责的教学态度,积极认真地对学生开展具体的设计或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应该指导学生认真执行《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论文的终稿必须同时上报书面文稿和电子文档,汇总继续教育处保存终稿,以备省里抽查。
(3)指导教师有责任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远离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有抄袭、剽窃行为的设计说明书、论文,指导教师应取消当事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四、材料报送
(1) 论文正式开始之前,上交《申报课题与指导教师审核汇总表》;
(2) 论文工作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论文和成绩一览表两者的电子版、纸质稿一并上交。
备注:查重证明 论文查重率控制在50%以内,并将查重结果附在论文最后一页
建议:学生选择维普论文查重系统获得查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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